在小区划出一块草地为遛狗区请专人打扫费用由小区养狗用户平摊大家觉得如何

小型狗栓绳子,清理排泄物就可以的,稍微有点道德的就能做到。
没有道德底线的人,你就真给他划块地方,他也不会去的,更不用跟他谈钱。
还有就是养狗的怎么那么牛呢?
有多大贡献啊?
公共区域住人的地方,凭什么专门划给养狗的?
养猫的要不要划一块?
养兔子的也来一块?
看下

参考:
狗奴,狗粉,爱狗人仕都是一个不健康的群体,如果让爱狗人士,狗奴,狗粉同住一小区,也许天天都有刑事案例…
参考:
有遛狗区是很好,但是不应该侵占业主们的公共区域!养狗本没有错,我以前也养过一只泰迪,出门的时候,都会牵上狗绳,再带上一些卫生纸,狗拉的时候,赶快清理,放进垃圾桶!除非真的没人的时候,会放开狗绳,让它撒会欢,自己跑一跑!但是有些人就不一样了,小区还有晚上散步的公园经常会碰到人遛狗不牵狗绳的,有的还是大型狗,看起来都很可怕的那种狗!不管狗主人怎么认为他的狗不会咬人,但是怕狗的人,看到了还是会很害怕,躲的远远的。
我六岁半的外甥女就是特别怕狗的,出去散步见了狗,外甥女就会让抱起她,身上还会瑟瑟发抖,等狗走远了,才敢下地继续散步!所以非常理解怕狗人的心情,也非常支持建设专门遛狗的区域,人遛狗就到专门的区域去,其它地方不得遛狗。
但是小区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地方,是不应该划成为遛狗区的,那样对不养狗的业主就太不公平了!即便是养狗人愿意付出一定的费用,我们有些业主也不愿意大家的绿化面积被侵占的!如果要划遛狗区,就应该由政府在不影响大家的地方划出一块地方,让养狗的人都过去遛狗!估计即便有专门的遛狗区,养狗人也不会去遛狗的,他们大部分还是会想怎么遛狗就怎么遛狗的!觉得管用一点的还是,成立专门的巡逻队,要养狗人规范遛狗,办狗证、牵狗绳、清狗便,如不遵守就重罚养狗人;
如果狗咬伤了人,狗主人付连带责任,伤情严重的,狗主人以“监护人”的身份赔偿加拘留,特别严重的可以入刑!不反对养狗、遛狗,但请养狗的朋友一定要尊重他人,不要让狗影响到他人的生活,更不能伤害到别人!
参考:
现在热议、话题狗,有人喜欢,有人厌,说句公道话,不应该厌,世界上所有动物,都有生存的权利,还有的要被人类保护才能生存,可见是人类破坏了生态平衡,在小区虽然有狗的叫声,最其马小偷少了,我们小区二号楼没有狗,结果小偷连连光顾,包括他在楼道的电瓶都被偷走了,不是说狗没用吗?
在这就体现了,虽然小区有监控,你家门口没有,你们一上班,整栋楼里几乎是0,小偷进去想干吗都可以,保安只在楼下转,不可能上楼,有狗就不一样了,第一可以防陌生人,第二有响动,狗的叫声就是信号,第三狗惊动了小偷,他也提心吊胆赶快走。
别被发现,只要养狗人注意了自己的行为,我看人与狗还是最亲密的朋友,、人还是有宽容之心,给狗狗留一点生存环境,让它们健康平安的生活在人们身旁。

参考:
这样好。
昨天出去遛小孩,一只没有栓绳的狗,突然扑过来对孩子大叫,小孩子吓的大哭。
说狗主人两句,她比我硬气,公园是大家的。
很无奈。
其实,有很多年轻的狗主人,做的真比中老年狗主人要好,很多人狗拉了屎。
掏出塑料袋立即清理。
这样的小狗和主人,我们也都非常喜欢。
如果能签订一定的区域遛狗,这样可以让小狗撒欢,粪便集中也好清理,非常同意,这样做。

参考:
不行,小区是人住的地方,公共场合,卫生环境干净,空气清新。

参考:
应给爱好养狗者办个养狗证。
第一:狗证上要写明狗主人详细信息,包括居民身份证号码也要写上。
第二:狗出门时,必须将狗证挂在狗脖子上,若狗脖子不挂证或挂假证,应重罚狗主人(每次应不低于3000元,最高可罚一百万元)。
第三:出门必须绳牵,且必须给狗嘴带上笼式囗罩(不带囗罩最低罚5000元,最高罚一百万。
)。
第四:需要定期(最低应月检,应收费)上检疫部门检疫。
检疫不合格出门又不带检疫合格证者应处罚狗主人(最低罚10000元,最高一百万元)。
第五:不管什么原因,狗咬人,狗主人负全责。
情节严重者,应追究狗主人刑事责任。
第六:狗咬死了人,不管什么原因,狗主人负全责,并且狗主人最低应判无期,并给死者高额赔尝(最低不应低于一千万元人民币,上不封顶!)若不赔尝,应判死刑。
第七:若狗圈养在家内,有小偷进入被狗咬伤或咬死。
狗主人有证据证明家中无任何人在家,狗主人无任何责任。
若有人在家,则应追究少量责任。
第八:若不牵绳上路,出现的一切意外,狗主人负全责,由此引发交通事故者,追究狗主人责任。
(即使牵绳上路,只要狗伤人,不管什么原因,狗主人负全部责任)。
第九:对养狗人应适当征税费。
公安部门可月征安全费。
城管可月征卫生费。
税务局可收养狗税。
等等各部门都可适当收费(费用最低不应低于10000元)。
第十:具体执法,可由多个部门执行,多个部门都有处罚权,罚款一半上交国库,一半各单位自己留做经费。
例如城管执行(若执行到位,这是城管最得人心的善政)罚款,城管可留一半罚款做自己单位经费。
警察发款,可留一半做经费。
检疫部门罚款可留一半作经费。
工商,税物,环境,交警,等等部门都有罚款权。
第十一:不管哪个部门罚款,最低罚款小型犬不低于3000元,中型犬不低于5080元,大型犬不低于10000元。
第十二:以狗脊背到地算起不高于25厘米算小型犬。
高于25厘米小于35厘米算中型犬。
35厘米
第十三:若狗上路,狗主人需自带垃圾袋,清洁狗的大小便,若不清洁,则城管等各部门可收大小便费,最低不应低于3000(注意,是收费,不是罚款!罚款是罚款,收费是收费,这是两码事!)元。
第十四:若狗伤人,公安机关应及时介入!第十五:若不办狗证,一经发现应重罚,小型犬应不低于30000元。
中型犬不低于50000元。
大型犬不低于100000元。
第十六:狗出门大小便由狗主人负责。
如狗在街上随便大小便,应重罚狗主人(最低30000元,最高一百万元)!第十七:应强制性让狗主人买意外伤害险。
险额不应低于一百万元。
且每年必买。
第十八:凡是办养狗证之人,必须规定禁止弃狗!禁止杀狗。
狗得病须及时诊治!否则应重罚狗主人!(最低罚一百万元,最高三千万元)第十九:鼓励人们对违法养狗的举报奖励。
发现不牵绳,不办狗证,弃狗,狗病不治病者,给举报人不低于30000元奖励(奖励金由养狗人出)。
第二十:对于偷狗者,若是偷的不合法狗(没办狗证,没检疫等)公安机关则不予立案,(公安机关应收取对狗的立案费,以及侦破狗案件发生的一切费用)但偷狗者应被道德遣责。
第二十一:导盲犬办证只收工本费。
检疫免费,免税。
第二十二,对流浪狗,禁止杀害!应交慈善机构,集体饲养!每一地区应向当地养狗户每年每条狗征不低于100000元的慈善费。
该费用于饲养流浪狗!第二十三,对养狗主人让狗进入公共浴池,喷泉,河流等处洗澡者,应重罚狗主人,每次起罚点不应低于100000元,最高可罚一千万元!(即使狗自己进入公共处所的,也应如此处罚) 第二十四: 特别说明的是:若养狗人不同意上述条款,则不能办养犬证!
参考:
现在有一些新小区已经规划了专门的宠物乐园,并成为了楼盘的卖点,也是顺应了人们养宠的需求。
也有不少私营的宠物乐园,不过位置比较偏远,费用也很高。
有想过和其他铲屎官在居住地附近租一片空地围起来做成狗狗的活动区域,根据狗狗的性格分批次,让狗狗在场地里放开来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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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别费这个劲,根本没有用。
我们小区曾经就是这么做的,物业专门用栅栏圈了一块地方,用作专门遛狗的区域。
但是,遛狗的人根本就不到这个地方去,还是带着狗满小区转悠。
说白了,有些人口口声声说爱狗,其实更多的是满足自己的自私心,以遛狗为名,来满足自己遛弯散步的需求,什么时候也不会为了遛狗自己做出一点点牺牲。

参考:
人有男女之分有善有恶,狗有公母之分有凶有弱。
恶人虽然会遭受到法律的惩罚和世人的咒骂,但恶人还是会不断的出现,这些人多数是财大气粗,有权有势的人,“穷横”的人是很少见的。
凶猛咬人的狗大多数都是大型犬,小型犬是弱者人们养它宠它是为了寻开心,而且也不会轻易咬人。
如果在小区划分一块草地专设遛狗区,我认为众多的狗聚到一起更容易发生狗咬狗,导致人与人之间发生争吵打斗,闹的邻里之间矛盾重重……狗是一定要养,但市里应该禁止养凶猛的大型犬,小型犬既可爱又柔情还不容易伤到人,只要主人遛狗时牵绳不让狗狗乱排便,养小型狗是完全可以顺其自然的。

参考:
肯定不合适的,小区的公共区域属于全体业主,小区里怎么可以为少数人养的狗来侵犯多数人的财产权,狗在小区里乱跑已经扰乱大家的生活了,还要规划专门的区域,简直是得寸进尺,养狗体面吗?
其实喜欢养狗的可以在自己家里养,不扰民就没人反对,牵出来遛狗,做到安全卫生的文明遛狗也不会有人反对,只是有很大一部分养狗不负责的人,才让社会上出现了大量反对养狗的声音,说真的,狗没错,它只是动物,不懂环保和与人为善,更没有人一样的思维,有时狗被打死完全是养狗人不负责造成的,很多所谓爱狗人还在到处喷打狗的人,他们对狗为什么挨打却视而不见,这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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